转来接续培养的人员,这种情况是不是要重新开始发展?
山东灯塔党建在线系统转过来接续培养的人员,步骤到了入党申请书、派人谈话完毕,时间在4年前。这样是不是要重新开始发展?
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十九条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孙平
lv 7
发布于:2023-08-03 15:00
根据你所述情况,建议从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8-03 11:04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8-03 10:19
根据你的描述,该人员目前的发展党员进度应该是还处在入党申请人阶段,接收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细则规定接续培养即可,如认为其满足了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可以进一步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8-03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