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其他党务问题 转来接续培养的人员,这种情况是...

转来接续培养的人员,这种情况是不是要重新开始发展?

山东灯塔党建在线系统转过来接续培养的人员,步骤到了入党申请书、派人谈话完毕,时间在4年前。这样是不是要重新开始发展?

豆子乐乐

lv 2

发布时间:2023-08-03 08:52

浏览1699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十九条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孙平

lv 7

发布于:2023-08-03 15:0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根据你所述情况,建议从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8-03 11:04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建议向新单位党组织重新递交入党申请。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8-03 10:19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根据你的描述,该人员目前的发展党员进度应该是还处在入党申请人阶段,接收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细则规定接续培养即可,如认为其满足了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可以进一步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8-03 09:26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