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第五章 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第二十五条 规定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建议转到工作单位所在街道党组织。
东方红
lv 5
发布于:2023-07-18 22:01
根据有关规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7-18 17:16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年5月6日起施行)第五章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第二十五条规定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
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建议和居住地的街道党组织做好沟通。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7-18 15:04
建议转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园区或者街道的党组织。由于其为工作单位的上级党组织,在管理上会考虑你们的实际情况。
hujz
lv 8
发布于:2023-07-18 14:24
建议将组织关系转接到长期居住地的街道、社区、村,毕竟党组织进行党员活动不会周周都有,每个月按时参加即可。
马星慧
lv 8
发布于:2023-07-18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