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数少于3名的支部能发展党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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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党支部正式党员减少到不足三人,不能临时与其他党支部合并或约请其他党支部党员参加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未履行任何手续,自行合并党支部或约请其他党支部党员参加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做法是违反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的。党支部正式党员减少到不足三人,并在短期内不能增加党员时,应由上级党组织决定予以撒销,重新组建新的支部,或由上级党组织将有关部门的党员正式编入该党支部,然后才可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以前有网友在共产党员网问过相似问题,具体链接:http://fuwu.12371.cn/2016/11/14/ARTI14790927987042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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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如果在6个月内不能增加党员到3人的支部按规定应该撤销,一个党支部至少3名党员。
2、及时请示上级当组织,汇报支部情况,根据上级党组织决定执行。
3、如果本单位有组织关系不在本单位的党员,可以转入。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七条 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2、及时请示上级当组织,汇报支部情况,根据上级党组织决定执行。
3、如果本单位有组织关系不在本单位的党员,可以转入。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七条 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