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组织 党组织关系转移,档案资料审查出...

党组织关系转移,档案资料审查出问题怎么办?

  因工作变动,我需要进行组织关系转移,现接收单位在档案审查时发现,我入党程序及入党资料等相关资料有问题:
  1. 《发展党员公示情况表》中 “公示时间” 填报为20xx年10月28日至20xx年11月3日,“基层党委意见” 一栏的落款时问为20xx年10月29日,基层党委意见的填报在公示期间,存在流程逻辑错误;
  2. 《预审登记表》中“培养联系人”与《入党志愿书》第8页“入党介绍人意见”栏中的填投人员不一致; 其中,xx同志也未在《xx大会原始记录》的与会人员名单中出现;
  3. 《转正党员公示情况表》中“收到意见或建议”“查证及处理情况” 和“基层党委意见” 等栏目未填写内容,同时“基层党委意见”一栏未落款日期。

  而我联系了原先的学校,学校回应当初办理的辅导员已调离岗位,且已是10几年前的事情了。
  所以我现在是组织关系暂缓接收的状况。
  交了十几年的党费,现在出现这个问题,不知道怎么办了。
  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而哪个单位能帮我解决问题,谢谢!


12371网友cbww1n

lv 1

发布时间:2023-07-0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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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1、你的情况较为复杂,离开学校十几年了,学校在填《入党志愿书》的时候是存在责任的。
2、学校当初班里的辅导员调离岗位,不影响补办。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
四、接收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负责地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认真审查党员入党材料,核实党员身份信息,及时将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并在1个月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转给高校党组织,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
对于入党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接收单位党组织要及时与高校党组织联系核对,高校党组织要认真做好补办、完善工作。

盐城张勇

lv 8

发布于:2023-07-07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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