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预备党员之后不予继续发展,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成为预备党员之后,因为工作懈怠,支部书记说不能发展,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网友的回答
参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首先,已经成为预备党员了,不能再说不发展了。当然,如果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对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主要情形如下:
(1)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产生怀疑,不能认真贯彻落实的;
(2)违反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或不执行党的决议,情节严重的;
(3)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管制、拘役的;
(4)在预备期间,不履行党员义务,或思想落后、觉悟很低,经党组织教育帮助,没有继续进步要求的;
(5)入党后,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较严重的缺点,或犯有一般错误,经党组织批评指出后,拒绝检查改正的;
(6)在预备期间,犯有严重错误,或发现本人隐瞒了入党前的严重错误的;
(7)延长一次预备期后,仍无明显进步的;
(8)因共产主义信念动摇、不愿接受党纪约束等原因而提出退党、放弃转正的;
(9)由于其他原因,党组织认为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
具体操作上,大体分为以下程序:(1)召开支委会研究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事宜;(2)报上级党委预审;(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表决;(4)报上级党委审批。
需要讲的是,党员的教育监督管理是长期的,要持续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尤其是你提到的这种情况,可以加强思想教育,如果能够转化,让更多人为党的工作努力奋斗,不更好吗?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对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主要情形如下:
(1)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产生怀疑,不能认真贯彻落实的;
(2)违反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或不执行党的决议,情节严重的;
(3)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管制、拘役的;
(4)在预备期间,不履行党员义务,或思想落后、觉悟很低,经党组织教育帮助,没有继续进步要求的;
(5)入党后,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较严重的缺点,或犯有一般错误,经党组织批评指出后,拒绝检查改正的;
(6)在预备期间,犯有严重错误,或发现本人隐瞒了入党前的严重错误的;
(7)延长一次预备期后,仍无明显进步的;
(8)因共产主义信念动摇、不愿接受党纪约束等原因而提出退党、放弃转正的;
(9)由于其他原因,党组织认为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
具体操作上,大体分为以下程序:(1)召开支委会研究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事宜;(2)报上级党委预审;(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表决;(4)报上级党委审批。
需要讲的是,党员的教育监督管理是长期的,要持续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尤其是你提到的这种情况,可以加强思想教育,如果能够转化,让更多人为党的工作努力奋斗,不更好吗?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