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办公楼内供有神位,支部书记负什么责任?
某村党支部办公楼一楼单独设置一个房间,内供奉有迷信神位,供村民烧香祭拜。支部书记说不知道这事。请问按照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书记是违反六大纪律里的哪个纪律?
网友的回答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六大纪律分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1.违反政治纪律的,如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2.违反组织纪律的,如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的行为。
3.违反廉洁纪律的,如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4.违反群众纪律的,如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行为。
5.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如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
6.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如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四条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六大纪律分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1.违反政治纪律的,如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2.违反组织纪律的,如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的行为。
3.违反廉洁纪律的,如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4.违反群众纪律的,如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行为。
5.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如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
6.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如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四条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