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务交流 成立党委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成立党委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1)由主要党员领导干部(或改建前的党总支书记)主持,召开党员干部会议,研究本单位筹建党委的有关事宜,拟定筹备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名单。

  (2)以新成立的行政单位(或改建前的党总支)名义,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内容包括:说明本单位党员人数、分布情况;要成立党委的理由;说明计划下设党总支、党支部的数量;计划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时间;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及书记、副书记名额;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筹备领导小组的预备人选名单。

  (3)接受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的考察。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在接到新成立的或调整组织设置的单位的请示报告后,要对申请单位进行考察,了解其所提出的理由是否充分,领导班子的人选是否具备条件,班子的人员构成是否合理。

  (4)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党委会要审查申请单位的情况是否属实;讨论申请的理由是否充分;下设的党总支、党支部否符合党章的有关规定。

  (5)上级党委下发同意成立党委的批复。内容主要包括组织设置形式和党委组成名额。

  (6)获得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筹备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的党员进行登记造册,并根据工作部门或分子公司划分党支部,保证每个党支部党员人数保持在7人及以上规模,分别指定党支部临时召集人。

  (7)召开筹备领导小组会议,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组织各党支部推荐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拟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8)召开筹备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一般扩大至下级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讨论筹备领导小组会议的决定,确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9)将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下发至各基层党组织征求意见,无异议后形成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

  (10)获得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党委委员,确认分工。

  (11)向上级党组织报送选举结果报告。

  参考来源:定庆云编著的《党的基层组织组织工作》,人民日报出版社2003年4月版

  本内容由共产党员网网友刘波协助整理,仅供交流参考

12371党务通

lv 5

发布时间:2023-05-19 10:53

浏览10811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