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务交流 农村党的基层组织是怎样设置的?...

农村党的基层组织是怎样设置的?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乡镇应当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乡镇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一般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村,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村联合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村,或党员人数虽不足50名,但村办企业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村,因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100名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村党委由乡镇党委领导。村党支部、党总支和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县以上有关部门驻乡镇的单位,应当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具备单独成立党组织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组织,一般由所在村党组织或者乡镇党委领导。在跨村跨乡镇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成立的党组织,由批准其成立的上级党组织或者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确定隶属关系。

  除中央另有规定的以外,这些党组织由乡镇党委领导。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要本着有利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利于加强党同群众的联系,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本内容由共产党员网网友刘波协助整理,仅供交流参考

12371党务通

lv 5

发布时间:2023-05-19 10:16

浏览3050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