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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党支部委员缺额时做出决策的有效性问题

我单位是一家国有企业,经上级公司党委批准成立了党支部委员会,支委委员职数为3人(其中1人为书记)。由于上级公司对我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调整,有2名支部委员离任后长期未进行补选,只有1名支部书记在岗(该支部书记同时兼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在进行人事决策时,公司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主持召开了由公司副总经理出席的支委扩大会,该会议作出的人事决策是否有效?

12371网友u4fxbs

lv 1

发布时间:2023-05-0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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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国企的决策应该有国企企班子会议作出,支部提出建议意见,较为妥当。“公司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主持召开了由公司副总经理出席的支委扩大会。”这个会议叫班子扩大会议更为合适。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23-05-10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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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委员会无法正常履职时,应由党支部党员大会代为履职。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3-05-10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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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述情况,本可由支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应改由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5-09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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