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志愿书上填写的社会关系与政审报告不一致,怎么办?
升学之前的党员档案社会关系一栏没有填写,升学后新的学校让我重新补社会关系的函调,我补了社会关系的函调并写在了入党志愿书和发展对象全程记实表里,但是综合政审报告不能修改,并且之前的学校已经出了公函说明不需要社会关系函调。因此现在的档案是入党志愿书和发展对象全程纪实表里有社会关系,综合政审报告里没有社会关系。
请问这个问题有影响吗,应如何解决呢?
网友的回答
政治审查材料一般应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上填写的直系亲属和社会关系人为依据,怎么会出现补社会关系的函调?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5-04 11:11
由现在要求补充填写社会关系的党组织(应该是党支部的上一级党组织)在补充填写的地方写上说明并加盖党组织印章,或者写一张说明夹在《入党志愿书》里。
函调应由党组织开展。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3-05-02 15:09
首先说明填写异常的原因,对档案中不一致的进行认定,以哪个材料为准,建议沟通要求的党支部或有权限上级党组织,按要求出具。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5-02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