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确定发展对象到预备党员的时间过久需要出证明,现在怎么办?
请问大家,我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的是2017年底,确定为预备党员的时间是2018年底,当时的本科党组织和后来的研究生党组织都没有提出问题,现在毕业了要转入新的组织了,对方说这个时间间隔太长,需要做出说明。但是原本科单位认为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支部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党员发展,所以不会出具证明。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网友的回答
发展对象到预备党员这个发展阶段没有哪个中央文件明确提出时间要求,因此新的党组织不应该对这个时间节点提出疑问,这是毫无道理的。
醉梦清风
lv 5
发布于:2022-09-05 09:23
发展对象身份只有在原单位有效,改变单位后,需要重新确定并纳入来年培养计划。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2-09-04 11:47
新单位的要求可以理解,但一般原单位不会出具证明。最好由新接收单位党支部对发展对象情况进行研究,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复通过后,就可以。
这个发展阶段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2-09-03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