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应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2-07-05 09:50
有不同意见会上当面提,没必要搞“背后”动作,2位培养联系人可以参会,最后由支委会综合考评决定人选,报上级党委备案。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2-07-05 08:59
票数只能供支委会参考,不能作为唯一依据。培养联系人可以参会。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2-07-05 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