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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党员会议应到人数的问题

  例如某支部共有党员30人(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某次召开确定预备党员的大会,实际参会人数为12人,除此之外,有6人在会前提交了书面意见。那么能否召开会议?
  这样的情况算实际参会人数过半了吗?
  6个书面意见可以算作票数,不清楚可否算作参会人数。

  另外一种情况:例如某支部共有党员30人(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某次召开确定预备党员的大会,实际参会人数为16人,赞成票12票,反对和弃权票4票。除此之外,有6人在会前提交了书面意见,6票赞成。那么赞成票数为12+6=18票。
  这算参会人数过半(16人),得赞成票过半(18票)。
  这样是否才是正确的?

振兴中华

lv 2

发布时间:2022-07-02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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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第一种情况,不能召开。第二种情况符合。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2-07-04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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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提出的书面意见可以计入票数,但提出书面意见的党员不可计入实到会人数;你所述第二种情况是可以的。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2-07-04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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