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组织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预备党员...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档案到底该转往哪里?

  本人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刚成为预备党员三个月,学校不给存放党员档案要求自己带走,户籍地社区表示转入转出很麻烦建议放到人才交流中心,但交流中心表示只是暂时保存,无法继续党组织生活考察,这种情况档案到底要转到哪里啊?

12371网友z4j61v

lv 1

发布时间:2022-06-30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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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明确:
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党组织,原就读学校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

czg3570414

lv 9

发布于:2022-07-03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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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社区或者居住地社区,但社区可能会推托

Ray

lv 1

发布于:2022-07-03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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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规定:①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的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②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③对出国留学或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2-07-0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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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在毕业党组织关系转接时,需将本人预备党员档案材料交到转入地党组织。无论是转入户口所在地、常驻地还是用人单位党组织,只要预备党员本人按时缴纳党费、认真参加组织生活、定时提交思想汇报、转正申请等,都不会影响按期转正。
  同时,《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也规定: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因此,组织关系转接后,当地党组织如果需要一定考察期,出现推迟转正半年的情况也不要太担心。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2-07-01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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