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工作单位在湖北,工作地点在广东...

工作单位在湖北,工作地点在广东,组织关系如何处理?

  今年刚大学毕业,签合同的单位是在湖北的,但是合同上写明我工作地点在广东,本人也已经在广东这边租房子,工作单位是某央企的子公司,像我这种常年不在工作单位的,是否可以不把党组织关系转到公司这边,而是直接从学校转到我工作地点所在社区的党组织呢?
  我也先咨询过社区这边,但是直接以让我转去工作单位为由拒绝了我,工作单位这边又要我试用期过后才给我转入,户籍地同样也是以让我转去工作单位为由拒绝了我,我自己也是希望可以就近转移党组织关系,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12371网友wdtgte

lv 1

发布时间:2022-06-30 11:02

浏览1881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网友的回答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明确: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党组织,原就读学校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

czg3570414

lv 9

发布于:2022-07-03 18:49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