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可以由上级任命吗?
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条例第七条规定: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由本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根据上述这条规定,原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第十八条规定,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这条是不是对于国有企业只有中央企业可以直接任命直属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而其他层级的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负责人均应选举产生?
根据上述这条规定,原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第十八条规定,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这条是不是对于国有企业只有中央企业可以直接任命直属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而其他层级的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负责人均应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