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组织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到会人数要求不...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到会人数要求不同,怎么解决?

  支部工作条例与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到会人数有不同的规定,存在冲突,是否是条例或细则修订错误?
  在《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
  第十一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
  第二十条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一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在《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到会人数要求是有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到会人数要求是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这个是否有不一致的地方?如何解决?

一铭

lv 2

发布时间:2022-05-13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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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这不都是有表决权的人数一半以上吗,没有矛盾。

皖中人士

lv 8

发布于:2022-05-18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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