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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材料是否要体现兄弟姐妹身故的信息?

兄弟姐妹在入党前身故,政审材料是否认定为独生子女,党员材料是否要写身故人相关信息?

12371网友dmj536

lv 1

发布时间:2022-05-07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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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建议在入党志愿书第7页“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栏说明。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2-05-08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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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规定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一般情况下,对入党申请发展对象的父亲、配偶、子女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兄弟姐妹等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
不能认定为独生子女,可实事求是写明兄弟姐妹已去世及其去世前的政治情况。

撞雨

lv 6

发布于:2022-05-0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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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和党员材料没有必然联系,不需要。

12371网友0urhwb

lv 6

发布于:2022-05-07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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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材料一般需要提供直系亲属就可以,即爸爸妈妈,兄弟姐妹有的话,有要求就提供,不要求的话就不必要了。
具体根据所在地方党组织的要求来提供。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2-05-07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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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有兄弟姐妹,怎么可能是“独生”?再说,真要认定,也不应该是由党组织进行认定
个人认为,党员还是需要如实向党组织报告相关信息

广东省阳江市Andy

lv 10

发布于:2022-05-07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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