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处以治安处罚的人员发展入党,是否属于“带病入党”?
新手党务工作者,向各位前辈请教。 我整理党员档案时,摸排出3个人,他们都是同一种问题,就是在申请入党前,有过因赌博被治安罚款的记录。但是这3个人,都是在赌博被治安罚款后,过了4-5年才提交入党申请,且发展过程中没有违纪违规行为,这种情况,还属于“带病入党”吗?还有,这种情况,是否要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的政审材料中记录在案?
网友的回答
如果本人当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了相关情况,则不属于带病入党
听风
lv 10
发布于:2022-04-20 09:39
入党前向组织讲清楚,并有组织记录通过的,不可能会认定“带病入党”,“带病入党”多指入党动机不纯者~~,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存在隐瞒、隐藏、掩盖事实、欺骗组织的不忠诚行为。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2-04-19 08:53
根据你所述情况,我个人认为不能算作带病入党,但其本人在入党时不可向党组织隐瞒曾受到治安处罚一事。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2-04-19 07:58
1.不属于带病入党。
2.需要在政审中记录。
参考《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国宝
lv 9
发布于:2022-04-18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