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可以转入实习单位接续培养吗?
2020年6月在校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合格,之后未发展。2022年4月实习期间与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但现在还未毕业,请问现在可以将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转入单位进行接续培养吗?最少多长时间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这样符合发展党员相关规定吗?谢谢!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既然尚未毕业,应由学校党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2-04-07 20:26
可以继续继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分子一年以上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