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可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与其他单位成立联合党支部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2-03-14 22:00
根据有关规定,可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与其他单位成立联合党支部。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2-03-14 15:08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五条: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2-03-14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