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可以由党务工作者通过个人账户转入上级的对公账户吗?
我是一名街道的党务工作者,负责全街道的党费收缴工作。一直以来,各直属党组织都是通过现金缴纳党费。
现在想请问,能不能直属党组织的党务工作者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收缴党费,然后个人以支部名义(支部没有账户)将党费打到街道的对公党费户内,这样党员、党务工作者都很方便,也不容易出错。 请问这样操作是否可以?有何依据?
现在想请问,能不能直属党组织的党务工作者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收缴党费,然后个人以支部名义(支部没有账户)将党费打到街道的对公党费户内,这样党员、党务工作者都很方便,也不容易出错。 请问这样操作是否可以?有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