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分子考察时间未满1年是否认定其党员身份?
2011年3月认定为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半年后,接收为预备党员。因为《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是2014年才出台的,这种历史问题如何认定?以前有要求积极分子考察时间长短吗?
网友的回答
现版本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确是2014年出台的。
但是,1990年版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也明确规定了:
第九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同时,第三十二条规定: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上级党组织要对有关责任者批评教育,违犯党纪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但是,1990年版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也明确规定了:
第九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同时,第三十二条规定: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上级党组织要对有关责任者批评教育,违犯党纪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