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发展对象集中...

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可以继续发展吗?

2017年4月3日递交入党申请书,2017年8月10日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2017年9月15日参加上级党委积极分子集中培训,2018年10月11日确定为发展对象,然后怀孕生子,未参与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及相关组织生活,未政审,这种情况现在可以继续发展吗?和上级党委怎么说明?

12371网友xg3t20

lv 1

发布时间:2021-11-19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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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本次未能参加发展对象培训时,需要在下次参加培训后,再进行后续培养、考察工作。如果该单位或上级党组织有明确要求,只有一次培训机会时,可能无法再参加培训。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1-11-22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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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继续。不用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是入党积极分子。因现距离2018年已有三年之久,建议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重新确定为发展对象。参考《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国宝

lv 9

发布于:2021-11-22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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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政治审查、没有参加集中培训是不能继续发展的;产期属于特殊情况,可以向组织提出参加下一期的集中培训~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1-11-22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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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影响,楼主现在仍是发展对象身份,可以继续参加培训并政审,继续开展后续发展工作。

田学长

lv 7

发布于:2021-11-21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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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制度明确需要参加集中培训。没有培训的就不得成为预备党员。
党组织首先培训对象的情况:在进行培训前,党组织要釆用召开调查会、座谈会和查阅发展对象考察记录等方法,了解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思想状况,以使培训更有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
确定培训内容:组织发展对象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和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等,使发展对象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有深入的了解,帮助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不断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在培训进度和内容安排上,对基础不同的发展对象提出不同的要求。对文化素质较高、自学能力较强的发展对象,可采取自学和讨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对文化素质相对偏低的发展对象,可采取集中授课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
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请一些优秀共产党员、老劳模等先进模范人物作报告,用身边的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激励和教育培训对象。需要强调的是,不管采取哪种方式,短期集中培训一定要把发展对象集中起来进行学习,不能用分散的自学代替集中培训。
注意培训效果:培训结束时,要求培训对象联系思想实际,做好个人总结。同时,可组织必要的考试或考核,检查培训对象的学习效果。党组织要跟踪考察培训对象的表现,了解他们培训前后的变化。
要把学习成绩和培训期间的表现作为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但不能简单地“唯分取人”。对参加短期集中培训考核合格但一年之内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党组织吸收其入党前,应组织他们重新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并考核。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1-11-20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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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发展对象当年有效,未参加集中培训是不能发展入党的。

czg3570414

lv 9

发布于:2021-11-20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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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述情况和有关规定,建议暂缓发展。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1-11-20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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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工作党员细则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第十七条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和政审,都是必须的程序,缺一不可。

广东省阳江市Andy

lv 10

发布于:2021-11-19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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