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转组织关系,但是系统内搜不到信息怎么办?
本人于2021年6月份毕业,2021年4月份成为预备党员,毕业后想将党组织关系转接回家里,但是学校转接系统总还搜不到我的信息,学校负责人说党组织关系还留在学校支部里,我们家这边说半年内必须转接回来,半年后转不回来就不接收了。我想问的是为什么系统搜不到我的信息,还有就是如果到十二月份还转不回家里,那我的组织关系会留在学校吗?
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找不到党组织,可以以纸质介绍信进行转接,但是您毕业前三个月内发展为预备党员,存在突击发展嫌疑,可能其他党组织不会办理接收手续。
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找不到党组织,可以以纸质介绍信进行转接,但是您毕业前三个月内发展为预备党员,存在突击发展嫌疑,可能其他党组织不会办理接收手续。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
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
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