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借调别的单位后如何继续发展?
本人于今年5月借调至现单位,11月工作调动至现单位,想要在本单位入党。在原单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已满一年,县直工委说工作调动后入党必须在现单位支部培养六个月,甚至本单位不同支部之间调动也是这样,而且说我这个必须从11月开始算,不能从5月开始计算。请问合理吗?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四条 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同志借调时,其相关申请材料由其培养考察支部交单位政工部门,然后转交借调单位。
借调后,由借调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其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
发展为正式党员后,党员相关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由借调单位交原单位进入人事档案。
如找不到相关规定,建议与借用单位协商,否则该同志入党问题将被耽误。
同志借调时,其相关申请材料由其培养考察支部交单位政工部门,然后转交借调单位。
借调后,由借调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其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
发展为正式党员后,党员相关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由借调单位交原单位进入人事档案。
如找不到相关规定,建议与借用单位协商,否则该同志入党问题将被耽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