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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借调别的单位后如何继续发展?

本人于今年5月借调至现单位,11月工作调动至现单位,想要在本单位入党。在原单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已满一年,县直工委说工作调动后入党必须在现单位支部培养六个月,甚至本单位不同支部之间调动也是这样,而且说我这个必须从11月开始算,不能从5月开始计算。请问合理吗?

12371网友lz7kse

lv 1

发布时间:2021-11-16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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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四条 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同志借调时,其相关申请材料由其培养考察支部交单位政工部门,然后转交借调单位。
借调后,由借调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其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
发展为正式党员后,党员相关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由借调单位交原单位进入人事档案。
如找不到相关规定,建议与借用单位协商,否则该同志入党问题将被耽误。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1-11-17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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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理,以是否更换培养的党支部为标准。如果是5月已经变更到现单位的党支部,就按5月。请参考《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国宝

lv 9

发布于:2021-11-17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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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调到别的单位也是通过组织同意才过去的,(原单位与借调单位之间是可以联系沟通的)所以原单位应该以借调单位出具在借调期间的现实表现证明, 为其本人培养教育的考量标准,如果表现良好,个人认为 应该可以从5月开始连续计算。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1-11-17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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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原单位考察一年是原单位的情况;调入新单位后,需要重新考察,严把质量关,控制数量。之前借调到本单位的时候,不属于单位职工,党支部没有进行考察。确定日调入本单位后,支部才开始进行谈话,了解情况等,所以从11月份算起合理

雷宇

lv 5

发布于:2021-11-17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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