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出现缺额,如何进行增补?
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四条: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第三十四条: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请问:
1.党支部委员出现缺额(非书记),需要增补委员,请问支部提交的候选人,是否需要上级党总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还是上级党组织组织部门就进行审查批复即可?
2.上党组织备案,是否不需要上党总支会研究,组织部门直接回复批复同意?
请问:
1.党支部委员出现缺额(非书记),需要增补委员,请问支部提交的候选人,是否需要上级党总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还是上级党组织组织部门就进行审查批复即可?
2.上党组织备案,是否不需要上党总支会研究,组织部门直接回复批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