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党内文件而言,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员,何时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但一般是在政审等各项工作完成后,及时召开党员大会,但有时因党员外出学习、出差等各方面原因,参会人数达不到要求等问题,可能会延迟开会,一般是半年或一年内完成接收工作。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1-10-11 08:48
除了培训时间外,没有时间要求。依据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七条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请按照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的发展党员计划来进行,结合实际,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国宝
lv 9
发布于:2021-10-10 09:31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此未作具体规定,在实践中,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后,应抓紧时间做好后续工作,建议在3个月内形成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1-10-10 06:51
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
只需要完成期间必须的程序
当然,一般不能跨年度发展的,也就是说,最迟要在当年的12月前接收为预备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