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党组织关系转移因缺少考察材料,...

党组织关系转移因缺少考察材料,怎么办?

您好, 因工作变动需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新单位 。 但个人档案中缺少党员的考核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齐全),新单位党组织拒绝接收。 请问这是否符合组织程序,应该怎样处理?

12371网友viqn62

lv 1

发布时间:2021-08-20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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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建议由原党组织出具情况说明,补齐相关材料。

来无影无无踪

lv 8

发布于:2021-08-23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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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此情况,需要原入党时所在党组织,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或情况说明。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1-08-20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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