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退伍后回到学校考察了半年就被评为发展对象,这样是否合规?
当兵之前在学校是入党积极分子,当兵时没把相关材料带到部队,退伍后回到学校考察了半年就被评为了发展对象,请问这种情况合规么?
网友的回答
根据你所述情况,这种做法不符合相关规定。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1-05-18 08:36
应将原入党积极分子相关培养考察的材料,一并交回现党组织后,可接续培养,符合条件时,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1-05-18 08:20
如果当时当兵时没把材料带入部队,在部队同样可以入党,退伍后从部队把资料带回,在学校是可以算考察时间的,被列为发展对象也是合规。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1-05-17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