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前3个月发展为预备党员是否属于突击发展?
在原单位离职前3个月发展为预备党员,往新单位转组织关系,新单位所在的直工委审核资料说离职前3个月发展预备党员不符合规定,不接收,原单位出具《情况说明》,新单位又去原单位调查不属于突击入党,并出具证明,直工委还是不接收?
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按照此规定的表述:“一般”即是没有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均是不能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所以新单位党组织严格审查是有依据的。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按照此规定的表述:“一般”即是没有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均是不能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所以新单位党组织严格审查是有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