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到发展预备党员不足一年,是否有问题?
我是2011.12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不过我是2010.10递交的入党申请书,时间不到一年半,按照当时的流程,我这个符合程序吗?
网友的回答
从提供的材料看,2010年10月申请,到2011年12月成为预备党员,期间为一年零两个月,无论是用新老细则衡量,还是用党员数据库实测,都没有问题,这个时间超过了“一年”这个刚性条件,是允许的。申请入党到成为积极分子的时间间隔,没有明确的规定。表现优异的在校学生、空白科室班组队的优秀干部员工、一线的劳动模范,等等,由申请人成为积极分子的时间可以很快的,不乏转月甚至当月成为积极分子的。不过,鉴于培养发展的环节很多,仅用一年两个月时间,需要一步紧跟一步,实际操作难度比较高。
根据时间来看,您的情况适用于原《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于1990年8月1日印发的规定, 第九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同样,按《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版,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内文件均是要求一年以上的积极分子培养,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开展后续的培养,您直接1年不到成为中共预备党员,明显是不符合规定的,建议您重新提交入党申请。
同样,按《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版,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内文件均是要求一年以上的积极分子培养,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开展后续的培养,您直接1年不到成为中共预备党员,明显是不符合规定的,建议您重新提交入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