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补交的流程是什么?
本人于2020年10月从A省一单位辞职,同时提出转移组织关系的申请,党费交到2020年10月。经过长时间的办理,2021年1月原单位才将我的组织关系转到B省户籍所在地。期间,2020年11月向原工作单位交党费时,相关工作人员让我转到新的支部后再交。2021年1月转到新的支部后,现在的支部工作人员说只能补交到原来的单位。之后经过长时间、很多次协调沟通,现所在支部同意我补交2020年11月和12月的党费。但让我写一个情况说明,说因为2020年已经结算之类似的话,给我加到2021年3月里边,并称和3月所交党费区别开的。当我要收据时,称没有收据。我想咨询的问题如下:
1.我所补交的党费,工作人员处理的流程合理吗?他所说的加到3月里边,并和3月的党费区别开来,可以这样处理吗?
2.个人交党费有收据吗?
3.如何查询我个人党费缴纳记录,确保工作人员确实给我补交到2020年11月和12月里边。
1.我所补交的党费,工作人员处理的流程合理吗?他所说的加到3月里边,并和3月的党费区别开来,可以这样处理吗?
2.个人交党费有收据吗?
3.如何查询我个人党费缴纳记录,确保工作人员确实给我补交到2020年11月和12月里边。
网友的回答
因为你是跨年度补交党费,你现支部让你写一个党费补交情况说明、包括补交党费和3月党费分开等系列做法合理、规范,没有不妥之处。支部一般不对党员个人开具党费收据(有党费证的可以备注),支部在收齐所有党员党费后,会向上级党组织同时递交支部全体党员收缴党费明细清单,上级党组织会对支部开具一张统一的收据。你的个人情况说明、包括你转党组织关系时的纸质介绍信(上有你党费收缴备注的明确时间)复印件等都会作为有关党费凭证归档到党费财务中,党费的收缴与管理有严格的流程与财务对接,你不必过于担心。
关于补缴党费问题,一般情况是向现在所在的党组织缴纳,因转移组织关系期间无法缴纳党费,补缴党费的流程基本合理,但是无论什么情况根据要求都要向缴纳者提供缴纳证明,至于分开开具收据,此情况可能是因党费管理财务流程问题,跨年度需要进行年度结算,让你写情况说明是将年度多余党费收入说清楚的一个证明材料,根据单位要求落实。个人的缴费记录一般在公司党务管理人员那里,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上写明了党费已经缴纳至的年度和月份,党费缴纳记录记录在党员手册上,如果需要也可找党支部组织委员查询,或开具党费缴纳证明均可。以上回答不知能否解决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