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关系转接必须要核对党员档案吗?
新单位没有组织部,所以把党员关系转到户籍所在地支部,被告知必须携带党员档案原件或者复印件、手机完整拍照才可接收,但是咨询了人才市场,党员档案和人事档案不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取、复印、拍照,如果要从A市转到B市也只能由B市人才市场开具调档函才可以,而且个人也无法查看,请问这样情况该怎么办,一边必须要档案,一边没权力拿和查看,请各位帮帮我吧,万分感谢!
网友的回答
是有必要的,主要依据如下: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应当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应当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