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和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干部组织关系能否转到社区?
我所在的机关单位经历多轮机构改革,由数个单位合并而成,历史负担重。目前机关党委管理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员1900人左右,其中离退休党员占比65%,离退休党员居住地十分分散,有的甚至不居住在省内,抓离退休党组织党员日常党建工作占用的相当大的行政资源和机关人力资源。
政府机构改革前,单位成立有离退休干部局,内设四个处室,机构改革后编制减少,撤局改处,仅保留一个离退休干部处,工作人员减少到原有的三分之一,落实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各项要求相当困难。
之前咨询过所在地市委组织部想将离退休党员按党员实际居住地转入社区实现属地化管理,以减轻机关管理负担,同时便于党员就近参加组织生活,组织部回答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
请问机关和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能否转入党员实际所在地社区?
政府机构改革前,单位成立有离退休干部局,内设四个处室,机构改革后编制减少,撤局改处,仅保留一个离退休干部处,工作人员减少到原有的三分之一,落实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各项要求相当困难。
之前咨询过所在地市委组织部想将离退休党员按党员实际居住地转入社区实现属地化管理,以减轻机关管理负担,同时便于党员就近参加组织生活,组织部回答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
请问机关和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能否转入党员实际所在地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