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组织 工作单位变动频繁,是否可以将组...

工作单位变动频繁,是否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到常住地?

本人外地人,常驻地北京,且已领结婚证,老公北京人,学校毕业后党员关系已迁出到工作单位的联合党支部,由于工作单位总是更换,想咨询是否可以将党员关系放到老公村里的党支部?资讯后,村内党支部表示不愿意接受,为什么常住地党支部不愿意接受呢?

12371网友kis5km

lv 1

发布时间:2020-12-04 16:10

浏览7226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网友的回答

你如果转入你老公村里要符合几个条件,1.户口已经迁入,2.能确保参加组织生活

陈灿阳

lv 8

发布于:2020-12-05 10:09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常住地是否能接受,跟工作单位是否有党组织有关,如果更换工作的频率过快,且工作单位有些又有党组织,是需要组织关系随人变动的,这样会对常住地党组织带来一定的工作困难。
  但: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0-12-04 18:57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