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警告处分影响期跨年,是否跨的两年都不能定优秀等次?
《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请问“当年”一词如何解释,是否为作出处分的年份?
比如2019年9月20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处分影响期1年,2020年9月20日处分影响期满并解除,请问受影响的“当年”应该是2019年还是2020年?
比如2019年9月20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处分影响期1年,2020年9月20日处分影响期满并解除,请问受影响的“当年”应该是2019年还是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