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后,多长时间内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
请问:
1.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后,培训、政审、上级党委预审等工作都已全部完毕,但因各种原因一个月内末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接收其为预备党员事宜,一直待到5个月时才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其接收为预备党员事宜,上述这种现象属违规吗?
2.被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后,超过多长时间未召开党员大会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就可视为过期作废,需要重新履行入党手续呢?
1.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后,培训、政审、上级党委预审等工作都已全部完毕,但因各种原因一个月内末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接收其为预备党员事宜,一直待到5个月时才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其接收为预备党员事宜,上述这种现象属违规吗?
2.被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后,超过多长时间未召开党员大会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就可视为过期作废,需要重新履行入党手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