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期满未转正,组织关系又进行了转交,是否符合推迟讨论的标准?
我于2019年9月在户籍所在地社区支部成为预备党员,2020年8月到外地参加工作,写转正申请书时原支部表示已在外地党组织参加工作,应该把组织关系转走,不能在社区转正。
但是在转组织关系过程中又发生了延误,导致我2020年10月才将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的党支部,此时我预备期已经满了一个多月。
想问一下这种情况,现单位的党组织能否按照条例中推迟讨论转正的规定,正常开会表决我按期转正?
但是在转组织关系过程中又发生了延误,导致我2020年10月才将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的党支部,此时我预备期已经满了一个多月。
想问一下这种情况,现单位的党组织能否按照条例中推迟讨论转正的规定,正常开会表决我按期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