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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国有独资企业因党员人数少,县委组织部批复同意设立了支部委员会,其职责怎么确定?

县级国有独资企业因党员人数少,县委组织部批复同意设立了支部委员会,其职责怎么确定?

黑夜雷神

lv 1

发布时间:2020-10-13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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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支部委员会就是按照支部委员会的职责落实。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20-10-14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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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来。

  《条例》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二)按照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六)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且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的党支部(党总支),一般由党员负责人担任书记和委员,由党支部(党总支)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

会武

lv 5

发布于:2020-10-13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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