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注重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这一要求?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八章第39条第一款写到“注重从青年农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根据普遍定义,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一般离开乡村到外出地持续打工半年以上的了,其居住地应该不再是户籍地。
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章第六条表明应该向工作、学习或者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即使是流动人员(即含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也只能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主管部门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申请入党,没有提及户籍地。
如何理解这两条内容呢?
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章第六条表明应该向工作、学习或者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即使是流动人员(即含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也只能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主管部门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申请入党,没有提及户籍地。
如何理解这两条内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