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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入党申请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都不满18周岁,是否有问题?

本人1998年出生,大一的时候提交入党申请书(2015年9月23日),10月份被确定为积极分子,12月份完成党课结业考试,获得党课结业证书。目前研二,研一的时候从本科学校将团有关的关系转过来,研究生学校并未对以上时间提出质疑。最近,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但是因为以上三个时间都未满十八周岁,学校说需要重新确定为积极分子,重新考察一年,那时候就研三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12371网友kbstcz

lv 1

发布时间:2020-09-27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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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后、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党组织应肯定其入党要求,鼓励他们追求政治上的进步,并做好解释工作,请他们年满18岁后再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公布之后、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并视情况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您现在还只列为发展对象,但前面提交入党申请时未满 18周岁,成为积极分子的时间也不足(9月提交申请、10月为积极分子也是不符合实际的),建议您重新提交申请,重新确认为积极分子。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0-09-28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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