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务副校长可否兼任党总支书记?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第十章五十八条中的:党校(行政学院)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书记一般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党员人数和所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那么非常务的副校长是可以兼任党总支书记?还是必须要专任党总支书记?
瞿洋
lv 1
发布时间:2020-09-27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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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你反映的情况不是很明朗,学校是否设立党委,如已经设立党委,非常务的副校长是党委委员则可以兼任下属党总支的书记,如不是党委委员,其组织关系在下属党总支所属的支部也可以担任党总支书记,如果学校没有党委直接设立总支,上级也可以任命其为党总支书记。行政职务与党内的职务不是充分必要条件关系。如:校长、常务副校长都不是党员。
技术人员一名
lv 10
发布于:2020-09-28 09:06
这个要看各地不一情况哦,有些地方学校党总支书记是由县委任命的正科级干部
江西一粒米
lv 9
发布于:2020-09-27 16:45
单纯从条例上理解,就是说,如果你的党校(行政学院)所在的基层党组织(无论基层党委,还是党总支)的负责人,一般由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担任,如果你们不一般(比如校长高配),也可由常务副校长(如是市委党校,那他得是正处的,不然就不是同级,普通的副校长明显不满足)兼任。当然,非常务的副校长,可以兼任副书记,具体分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