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20条最后1款?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20条最后1款:***指定1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推荐1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问题:
1、为什么前句用“指定”而后句用“推荐”?
2、句中“新选出的委员”与“新当选的委员”有何区别?
谢谢。
网友的回答
个人理解:
1、大会主席团是由本次党代表会议预备会议中举手表决通过的,是本次党代会的组织领导机构,所以可以“指定”,而上届委员会,马上就要成为历史了,所以只能“推荐”,原则上还要经大会表决通过。
2、应该无区别
个人认为:
1.党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新一届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主持。召开代表大会的,主席团成员一般包括上届党委领导成员、新一届党委领导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各代表团(组)负责人和有代表性的党员代表组成,即“主持人”一般在主席团成员中,因而“指定”;召开党员大会的,委员会“主持人”不一定在“上一届党委”中,因而“推荐”。在实际工作中,“指定”与“推荐”均指委托一名委员主持。
2.委员选出即当选,二者没有区别
1.召开党代会的,大会主席团成员是经过党代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的,主席团对本次大会有决定权,可以指定;而上届委员会对本次代表大会并没有决定权,只有建议权,所以用推荐,推荐人选理论上要经全体委会同意。
2.“新选出的委员”与“新当选的委员”从字面上理解有所不同,前者包括上届委员,后者不包括上届委员。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0-08-28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