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分子考上新单位未转移组织关系,还在原组织继续发展,是否违规?
本人在2018年9月在居住地社区提交了入党申请书,2019年1月成为积极分子,在2019年12月考上政府岗位(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派送至政府单位,人力资源公司无党支部,政府单位有党支部),因为是单位临时工就没有把积极分子材料转到新单位,在社区继续培养,2020年8月份社区要召开支部大会转为预备党员,请问我这种情况如何补救! 谢谢各位!
网友的回答
因为不合规,所以预备党员身份不予承认,同时可以保留积极分子的身份,在政府单位党支部继续培养发展。
一苇度姜
lv 7
发布于:2020-08-19 09:08
建议申请将积极分子相关材料转到现单位。
如果单位接收,继续培养就是,这样培养时间会延长。
如果单位不接收,在社区发展政审时,请单位出具相关政审材料(关键)。
听风
lv 10
发布于:2020-08-19 08:52
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派送至政府单位,这是什么操作手法?政府单位的工作人员还能由公司派送?是不是借调?2019年12月考上政府岗位就应是公务员?你说的我们不明白?
技术人员一名
lv 10
发布于:2020-08-19 08:14
党内有明确规定,有工作单位的一般应当在工作单位申请入党。你这种情况,应当申请社区党组织将你的入党资料转交单位党组织发展,如果社区党组织接收你为预备党员,将来可能被判定为异地入党,会被不予认可党员身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