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员的绩效工资是否纳入党费收缴基数?
目前,在企业党员党费收缴过程中,存在党费计算基数的疑惑,请给予政策释疑。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规定:一、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之(3)中规定“……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请问:在企业中,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这个定语涵盖的范围是仅限于“奖金”,还是同时包含“绩效工资”?
谢谢!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规定:一、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之(3)中规定“……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请问:在企业中,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这个定语涵盖的范围是仅限于“奖金”,还是同时包含“绩效工资”?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