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建议按有关规定,适当延长预备期,进行全面考察合格后,再进行转正。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0-07-28 09:32
知错能改就是好同志,党章里也没有规定有犯罪行为的同志不能加入中国共产党,建议先延长预备期,再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