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党员档案中发现一党员发展程序存在疑点,如何解决?
在审查档案中,发现一名党员发展程序存在疑点,具体如下:
该同志2012年5月在某县社区党支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2012年8月被社区支部确定为积极分子,也参加了集中培训等,2012年10月,该同志到我们单位工作至今(与原社区属于两个省份)。但是,原社区支部没有将其培养教育等入党材料转交给我单位,而是按照程序,13年9月确定为发展对象,13年11月吸收为预备党员,14年11月按期转正。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原社区支部不符合发展程序,也没法考察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工作情况。另外,还发现其入党志愿书有可能不是本人亲笔填写。
该党员的组织关系于2016年转入我单位,近日在审核档案中发现了这问题,请问该如何处理?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相关解释,“釆用不正当手段发展党员,与本人没有直接关联,本人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以及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以重新办理入党手续。”这名党员是否可以参照处理?
重新办理入党手续,是不是就是从提交入党申请书开始,相当于重新入党?原来的党籍还要不要承认?该如何处理?
该同志2012年5月在某县社区党支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2012年8月被社区支部确定为积极分子,也参加了集中培训等,2012年10月,该同志到我们单位工作至今(与原社区属于两个省份)。但是,原社区支部没有将其培养教育等入党材料转交给我单位,而是按照程序,13年9月确定为发展对象,13年11月吸收为预备党员,14年11月按期转正。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原社区支部不符合发展程序,也没法考察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工作情况。另外,还发现其入党志愿书有可能不是本人亲笔填写。
该党员的组织关系于2016年转入我单位,近日在审核档案中发现了这问题,请问该如何处理?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相关解释,“釆用不正当手段发展党员,与本人没有直接关联,本人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以及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以重新办理入党手续。”这名党员是否可以参照处理?
重新办理入党手续,是不是就是从提交入党申请书开始,相当于重新入党?原来的党籍还要不要承认?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