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关系在国企,组织关系在农村,是否可以参选村党支部书记?
有一名党员,他的人事关系在一个国有企业,一直在国有企业工作,组织关系在农村,后农村进行公选成为支部书记,请问这样合规吗?有什么依据吗?
网友的回答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2.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按照规定,该党员组织关系理应要转入公司。
2.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按照规定,该党员组织关系理应要转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