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如果以发展对象身份离职,新单位...

如果以发展对象身份离职,新单位能否继续发展?

各位好,我是此次疫情前几个月批复的积极分子,因为当地局党委决定,我们这批医务一线人员不能进入“火线入党”行列(具体原因不细究,听从组织安排),然后我就是按照正常流程走,医院也给档案里面出了文件,证明,推荐信什么的都有。按正常流程,发展对象名额我应是有的,也就是年底,明年初左右,也就是正常流程我明年底会确定预备。但是我在7月份可能就离开这个单位了,最大就是我有个发展对象身份,准备去读书。
问题如下:
1.我这个发展对象身份还有用么?学校会考虑我一直在一线(包括现在也在一线)这些经历给我倾斜么?
2.如果还确定我的发展对象,能在确定后三个月内给我转预备么?
3.《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考察登记表》上面都填了,列为发展对象意见里面的 培养人意见、群众意见、支部意见、基层意见包括确定发展对象时间也写了,会不会有影响?
4.如果不承认发展对象身份,我应该如何补救(前面已把各种框框都填了的情况下,该怎么办)。问题比较多,谢谢各位回复。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时间:2020-06-19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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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国宝

lv 9

发布于:2021-10-31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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